
(一)指導思想
以維護公路通行秩序、保障公路暢通、有效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為目標,以道路交通監控系統為基礎,以指揮民警執法、指導民警勤務為核心,以交通安全態勢研判預警為重點,以警力部署協調和交通違法干預為根本方法,建設全國統一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支撐交警勤務機制改革,推動落實“警力跟著警情走,勤務隨著警情變”,推進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四項建設”,不斷提高公安交通科學化、現代化管理體系建設能力和水平。
(二)建設目標
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是公路交通安全防控體系三位一體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公安交警部門科技信息化規劃建設的四大信息平臺之一。集成指揮平臺在現有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基礎上升級而成,按部、省、地市三級分布建設,三級平臺互聯互通,構建成全國統一的快速高效的公路交通應急指揮體系。通過集成指揮平臺建設,實現道路交通態勢智能感知、交通違法主動干預、突發事件及時處置、警力科學部署指揮等業務管理,構建快速高效交通指揮體系、常態實戰的新型勤務機制,提高交警執法能力和水平,保證道路暢通安全,規范道路行車秩序,有效防范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基于各地自行建設的各類道路監控系統進行信息共享、集成應用和聯網運行,實現各類道路交通基礎、動態信息的逐級匯聚及大范圍分析研判,實現跨地域道路交通管理的聯網聯控。在聯網基礎上,實現車輛緝查布控、交通違法現場查處和審核入庫、交警執法站信息管理、跨地交通事件監測共享及應急指揮、勤務監督考核等業務的統一管理。各地按照集成指揮平臺聯網運行的總體架構,規劃調整本地道路監控系統的數據及系統分布、業務管理功能,逐步減少各地的差異性,提高應用水平。通過集成指揮平臺監測監控系統運行工作情況,保證系統穩定高效運行。